2012年9月9日星期日
投票
真係覺得政府無能,高官無視民意,各選民星期日出嚟投票啦。
呢一
屆立法會係決定2017行政長官成立方法。
大家咁不滿,唔應該只係在facebook讚下人地既post!
9月9,去投票。仲有幾日,仲夠時間認清立法會議員可以做乜嘢,
你選入去O既議員可以對現屆政府什至下屆政府做到乜嘢。
係選民o既,就應做回選民的責任,去投比你心儀的議員,
無論你是投保皇黨或是泛民,點都好,投票才是公民責任!
大家記得去投票!
<我已決定投比黃洋達>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
較新的文章
較舊的文章
首頁
訂閱:
發佈留言 (Atom)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