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9月9日星期日

投票



真係覺得政府無能,高官無視民意,各選民星期日出嚟投票啦。

呢一
屆立法會係決定2017行政長官成立方法。

大家咁不滿,唔應該只係在facebook讚下人地既post!
9月9,去投票。仲有幾日,仲夠時間認清立法會議員可以做乜嘢,
你選入去O既議員可以對現屆政府什至下屆政府做到乜嘢。


係選民o既,就應做回選民的責任,去投比你心儀的議員,

無論你是投保皇黨或是泛民,點都好,投票才是公民責任!

大家記得去投票!

<我已決定投比黃洋達>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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